资产管理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2026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1 浏览量: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规范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健全省级预算标准体系和 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运行,根据国家 及云南省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 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各 类事业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第三条【定义】 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满足 办公基本需要,具有通用性和普遍适用性的设备、家具,不含专 业类、涉密类设备和家具,所列资产品目包括信创工程设备。

第四条【总体要求】 本标准是云南省省级单位编制和审核资 产配置计划和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 依据。标准范围内未经批准的资产配置事项, 一律不得采购。

第五条【主要内容】本标准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 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性能要求等内容。

资产品目及代码是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2年发布的 《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 GB/T 14885—2022) 确定的 资产类别与代码,根据办公设备、家具普遍适用程度确定。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职能、机构设置、编制内实有人数等 综合设置,是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的最高数量限制标准。存量资 产数量已达到规定标准的,不得申请配置同类资产。

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确定,是单位配置资 产的最高限价。具体价格由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勤俭节约原则合 理配置。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资产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资 产使用最低年限标准,不是强制报废年限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 年限的,除损毁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维护(维修)成本过高外, 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性能要求是对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功能、属性、材质等方面 的规定。本标准所附办公计算机和激光打印机配置性能指引为参 考性指引,单位可参考该指引结合实际办公需求配置。

第六条【配置原则】

调剂优先原则。 单位资产配置时应当优先通过全国行政事业 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或省级公物仓调剂解决。

厉行节约原则。 确无法通过调剂和共享解决的,应结合单位 职能需要、内设机构和资产存量、财力预算等情况,按照勤俭节 约、讲求绩效和绿色环保要求,合理配置,杜绝浪费。

统筹应用原则。 鼓励应用共享网络技术,统筹布局办公区域 打印、复印等办公设备。配备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的,应当减 少单一功能设备配置数量。购置具有日常办公功能的专业类设备和家具的,应当相应减少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数量。

从严控制原则。 未列入本标准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 按照与单位履职需要相适应原则,从严控制。严格控制彩色复印、 打印设备配置。

第七条【特殊事项】医院、学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性较强的 单位,行政岗的办公设备、家具按照本标准进行配置;非行政岗 在标准范围内,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和厉行节约的原则配置。若配  置具有日常办公功能的专业类设备和家具,应减少通用办公设备、 家具配置。

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所需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按照派驻编制 内实有人数纳入派驻机构单独核定。

外勤工作较多的单位,可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在不超 过人均数量上限情况下,酌情调整台式与便携式的配置比例。

窗口单位面向公众开放区域所需家具,按照勤俭节约原则, 结合工作实际配置。

第八条【配置要求】 办公设备配置,应当遵循安全、实用、 适用等要求,配置具有较强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 利的设备,原则上不得配置高端设备。办公家具配置,应当充分 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严禁使用名贵木材、配置豪 华家具。政府采购有相关性能、材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配置程序】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应按照部门 年初预算相关要求编制、申报新增资产配置表,并按照不超出批复范围配置。年度中原则上不允许临时新增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

第十条【涉密资产】国家安全、保密等管理部门对涉密资产 管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单位要建立涉密资产备查台账,定期 盘点,做好相关管理监管工作,防止失密泄密。

第十一条【动态调整】 本标准是动态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和 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更新。

第十二条【参照范围】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 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配置资产的,参照本标准执行。执行企 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各州、市财政部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但数量和价 格上限不得高于本标准,最低使用年限不得低于本标准,并报省 财政厅备案。

第十三条【施行日期】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云南省省 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标准(2018版)》(云 财资〔2018〕1号)同时废止。



附件:1.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2. 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

3. 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计算机配置性能指引

4. 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激光打印机配置性能指引




附件1


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种类


代码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

单位价

格上限

(元)

最低使

用年限

(年)











计算机(含预 装正版操作 系统软件)




A02010105




台式计算机



结合单位办公网络布置以及保密管理规定合理配置。

需内外网物理隔离的单位:台式数量上限为编制内实有人数的 100%,便携机上限为编制内实有人数100%,台式与便携人均

数量不超过2台;

不需内外网物理隔离的单位:台式计算机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

内实有人数的100%,便携式计算机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 有人数的50%,台式与便携式计算机人均不超过1.5台。

外勤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不超过人均数量上限情况下,酌 情调整台式与便携式的配置比例。

长期聘用人员可根据业务需要单独核定,原则上只能配置台式 计算机,且不得超过核定的控制数。




5500




7






A02010108





便携式计算机





7500





7



A02010109


平板电脑


经审核后按需配置,总数不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



4000



7






种类


代码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

单位价

格上限

(元)

最低使

用年限

(年)
















打印机


A02021003









普通 打印机




A4打

印机


黑白





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A3或A4打印机,总数不超过单位 编制内实有人数的45%。其中,A3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 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计算。

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 负责人同意后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 制内实有人数的3%计算。

如配备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应同时相应减少打印机数量。


1500


7


A02021004


彩色


4000


7


A02021001




A3打

印机


黑白


7600


7


A02021002


彩色


15000


7



A02021006

A02021007



票据打印机/条码打印机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4000



7



A02021099



便携式打印机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60人以下单位配备2台, 60人以上单位不得超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6%。



2000



7






种类


代码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

单位价

格上限

(元)

最低使

用年限

(年)





复印机(含带

复印、打印、

扫描等功能

的多功能一

体机)





A02020100

高速复印

机(文印

室专用,

每分钟可 复印60张 以上)


黑白


单位文印室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编制内实有人数80人—200

人以内可配1台;200人以上可配2台(彩色不得超过1台)。

厅级以下单位原则上不予配置,确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审 核同意后,最多可配置1台黑白高速复印机。


70000







7年或 复印30 万张纸


彩色


100000



A02020100

(A02020400)



普通 复印机


黑白

内设机构(处、室)实有人数≥5人以上的,每处(室)可配 置1台,总数不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8%。

原则上不配置彩色复印机,确有需要的,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 负责人同意后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 制内实有人数的3%计算。


20000


彩色


40000



扫描仪




A02021118



扫描仪

普通平板 扫描仪



总数不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如配备复印机、多功 能一体机,应同时相应减少扫描仪数量。




4000




7


便携式扫描仪

传真机(含带

复印、打印、

扫描等功能

的多功能一

体机)



A02081001

A02020400




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




每个内设机构(处、室)可配备1台。




2500




7






种类


代码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

单位价

格上限

(元)

最低使

用年限

(年)



投影仪




A02020200


便携式


总数不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


8000



10


固定式


会议室使用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的会议室可配置1台。


20000



照相机

(含镜头)


A02020501

数字照相机

(单反数码相机)


厅级单位不超过2台,厅级以下单位不超过1台。


20000


8


A02020502

通用照相机(便携式照相

机、胶片照相机)


总数不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


5000


8

数码摄影机/ 手持云台


A02091102


数码摄影机/手持云台


厅级单位新闻宣传部门单设的可配备一套。


20000


10



销毁设备


A02021301


碎纸机

每个内设机构(处、室)可配备1台,保密、文秘、档案、财 务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单独配置。



1000



6


A02021302


光盘粉碎机


保密、文秘、档案、财务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单独配置。


电话机


A02080701


电话机


按需配置。


200


6


电视机


A02091001


电视机


单位会议室、值班室等按需配置。


5000


8






种类


代码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

单位价

格上限

(元)

最低使

用年限

(年)


录音笔


A02021124


录音笔


严格控制,按需配备。


2000


8



会议室音响 设备(包括调

音台、功放、 DVD、音箱、 话筒、投影或

大屏幕平板 电视等)



小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会议室使用面积在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原则上 不配备音响及多媒体系统。

会议室使用面积30平方米至50平方米(不含50平方米)的。


30000







10



中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会议室使用面积在50至100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的。


60000



大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会议室使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每50平方米音响设备 配置总价不超过30000元,不足50平方米按50平方米计算)。


30000





附件2


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


资产品目

代码

数量上限(套、件、组)

单位价格上限(元)

最低使用年限

(年)


办公桌


A05010201




1套/人

厅级:4000


15

处级及以下:2500


办公椅


A05010301

厅级:1500


10

处级及以下:800

桌前椅

A05010302

厅级及处级以上,每个办公室配备2把

600

10

单人折叠椅

A05010399

按需配置

150

10






沙发


三人沙发


A05010401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配置,厅级办公室按照 不超出5人位配置;处级及以下办公室按  照不超出3人位配置。

厅级:3000






10

处级及以下:2000


双人沙发


A05010499

厅级:1900

处级及以下:1500


单人沙发


A05010402

厅级:1500

处级及以下:1000


茶几


茶几


A05010204

视使用面积,每个办公室可以选择配置1 个大茶几或者1个小茶几。


1000


15





资产品目

代码

数量上限(套、件、组)

单位价格上限(元)

最低使用年限

(年)


书柜


A05010501

厅级:2组/人

2000


20

处级及以下:1组/人

1000


文件柜


A05010502


1组/人

厅级:2000;


20

处级及以下:1000


更衣柜


A05010503


厅级及处级以上每个办公室配备1组

厅级:2000


20

处级:1000

茶水柜

A05010505

1组/办公室

1500

20

保密柜(保险箱)

A05010504

按需配置

3000

20



会议桌



A05010202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50(含)平方米以下:1600元/平方米。



15

50—100(含)平方米:1200元/平方米。

100平方米以上:1000元/平方米。

会议椅

A05010303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600

10

饮水机

A02061818

1台/办公室或会议室

1000

6



接待室家具


接待室沙发

A05010401

A05010499

A05010402



视接待室面积情况配置


2500



15

接待室茶几

A05010204

1000



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计算机配置性能指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其他要求

一、台式计算机





CPU

主频

≥2.0CHz











支持移动硬盘、USB光驱、打印机、扫描仪、手 写板等外部设备;支持杀毒软件、流式软件、 版式软件、浏览器、邮件客户端、解压软件、 多媒体、图形图像处理等常用软件。

物理核心数

≥4



主板

内存插槽数

(板载内存不涉及)

≥2个

内存插槽满配时最高内存 总容量(板载内存不涉及)


≥32GB


内存

总容量

≤32GB

内存速率

≥3200MT/s





外部存储

固态盘数量

≥1个

固态盘存储容量

≤1TB

机械硬盘数量

≥1个

机械硬盘存储容量

≤2TB

机械硬盘转速

≥5400rpm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其他要求





显卡

独立显卡显存

(集成显卡不涉及)


≤8GB














支持移动硬盘、USB光驱、打印机、扫描仪、手 写板等外部设备;支持杀毒软件、流式软件、 版式软件、浏览器、邮件客户端、解压软件、 多媒体、图形图像处理等常用软件。


显示输出

支持2块屏幕同时显示,每块屏幕分辨率 ≥1920×1080




显示器


显示屏尺寸

≥584.2mm(23英寸)且≤685.8mm(27 英寸)


显示屏分辨率


≥1920×1080




外部接口


显示接口


接口数不少于2


USB接口

前面板应提供不少于3个USB接口(含2 个USB3.0及以上版本协议的接口)


操作系统


操作系统


预装符合要求的操作系统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其他要求

二、便携式计算机






CPU

主频


≥2.0GHz












支持外接显示器、投影仪、移动硬盘、USB光驱、 打印机、扫描仪、手写板等外部设备;支持杀 毒软件、流式软件、版式软件、浏览器、邮件 客户端、解压软件、多媒体、图形图像处理等 常用软件。

物理核心数


≥4



内存

总容量


≤32GB

内存速率

≥3200MT/s








外部存储

固态盘数量

≥1个

固态盘存储容量


≤1TB

机械硬盘数量

≥0个(如有需求,可配置机械硬盘)

机械硬盘存储容量

≤1TB(如配置机械硬盘,则按此要求)

机械硬盘转速

≥5400rpm(如配置机械硬盘,则按此要 求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其他要求




显卡


独立显卡显存


≤8GB














支持外接显示器、投影仪、移动硬盘、USB光驱、 打印机、扫描仪、手写板等外部设备;支持杀 毒软件、流式软件、版式软件、浏览器、邮件 客户端、解压软件、多媒体、图形图像处理等 常用软件。


显示输出

支持2块屏幕同时显示、屏幕复制、扩展 等功能,每块屏幕分辨率≥1920×1080




显示屏


显示屏尺寸


≤381mm(15英寸)


显示屏分辨率


≥1920×1080








外部接口


显示接口


接口数不少于2



USB接口

提供不少于3个USB接口(含2个USB3.0 及以上版本协议接口,可包含Type-C接

口);当提供的USB接口少于3个时,应 提供USB拓展坞,实际可使用的USB接口 不少于3个


充电接口

≥1个,支持直流输入或Type-C输入接 口,接口宜支持快充协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其他要求



外部接口



网络接口

≥0个(如有需求,可配置网络接口;也

可通过USB、Type-C等其它接口兼容实

现,如通过兼容接口实现,应配备相应的 转接接头)







支持外接显示器、投影仪、移动硬盘、USB光驱、 打印机、扫描仪、手写板等外部设备;支持杀 毒软件、流式软件、版式软件、浏览器、邮件 客户端、解压软件、多媒体、图形图像处理等 常用软件。



电池

数量

≥1个

额定能量

≥50Wh

电源适配器

数量

≥1个

重量

整机重量

≤1.7kg

操作系统

操作系统

预装符合要求的操作系统







附件4

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激光打印机配置性能指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分辨率

分辨率

≥600dpi×600dpi


打印速度

首页打印时间

黑白打印机:<10S

连续打印速度

≥20ppm且≤40ppm

月负荷

月打印负荷量

≥20000页



耗材



随机附带耗材寿命

应达到标称页产量。其中:

标称页产量≤3000页,鼓组件寿命应不少于页产量的200%;

3000页<标称页产量<5000页,鼓组件寿命应不少于页产量的150%;5000页<标称页 产量<10000页,鼓组件寿命应不少于页产量的130%;

标称页产量>10000页,鼓组件寿命应不少于页产量的120%。



兼容性要求



兼容性要求

应兼容两种及以上通过安全可靠测评的桌面操作系统;

如尚未适配单位所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系统、专用软件,供应商或产品生产厂商应提 供适配服务;

支持兼容耗材,不应屏蔽兼容耗材的使用。


配套耗材应符合以 下要求



配套耗材应符合以下要求

不应出现漏墨、漏粉等现象,在印品质量方面,符合GB/T 17540—2017《台式激光打印 机通用规范》中关于印品质量的要求;

黑白打印成本:打印A4纸张一般不超过0.1元/页,打印A3纸张一般不超过0.2元/页; 彩色打印成本:打印A4纸张一般不超过0.2元/页,打印A3纸张一般不超过0.4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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